| 西安:废油公司打人员工被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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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松 文章来源:西安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6 8:49:09  |

执法人员查封生产“地沟油”的设备。
本报安康讯 (记者 张松) 记者在采访安康市昌隆废油脂有限公司“涉嫌”违规生产“地沟油”时,遭到该公司员工殴打。昨日,打伤记者的胡章华被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同时,环保、质监、工商等有关部门也派出执法人员前往该企业展开详细调查。
打人者已被拘留
3日22时,安康日报记者孙妙鸿在采访昌隆废油脂公司过程中被该公司员工殴打后,公安汉滨分局建民派出所立即派出3名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汉滨区政府及公安汉滨分局有关领导也高度重视,连夜指派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前往建民派出所,协助派出所对昌隆废油脂公司员工殴打记者事件展开调查。
未通过环保验收属非法生产
针对群众反映的昌隆废油脂公司存在违规生产“地沟油”污染环境问题,记者从安康市环保局采访了解到,该企业去年曾向环保局递交了餐饮行业废油初加工项目《环境评估报告》,同年8月27日,环保局对该报告进行回函批复,要求该企业生产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进行,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安康市环保局环境管理科沙江涛科长向记者介绍说,该局对该企业回函批复后,企业应该在项目建成后申请环保部门前去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生产。但该企业至今也没有申请环保部门验收。没有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而进行生产属于非法生产。
产品及设备未经检测
昌隆废油脂公司生产“地沟油”产品质量是否达标?提炼“地沟油”所使用的高压锅炉是否通过质监部门的检验?记者从安康市质监局了解到,该企业根本就没有到质监部门申报备案。
安康市质监局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到质监部门报审登记,以便质监部门对其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查检验。另外,生产所使用的特种设备高压锅炉,也必须经过质监部门的定期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锅炉工也须经过严格培训和取得相关资质后才能上岗。
该负责人表示,该企业未经质监部门审批,擅自生产“地沟油”,系非法行为。质监部门将着手对该企业的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调查。
另外,记者从安康市工商局了解到,昌隆公司于2007年7月5日注册成立,有效期限至2027年,今年通过了年检。
据了解,安康市及汉滨区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已派出多名执法人员前往安康市昌隆废油脂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质监部门对其违规使用的高压锅炉进行了现场查封。
文/图 记者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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