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依法关闭袁州区废油综合公司等14家违法排污企业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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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otdog 文章来源:袁州区政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9 15:13:25  |
| 区环保局:
报来的《关于依法关闭不法排污企业的请示》(袁区环字[2006]22号)收悉。你局上报的镍合金小冶炼企业7家,废塑料、废橡胶加工企业5家,废油加工企业2家,均为国家明令禁止的能耗大、污染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其设备简陋,工艺落后,且无任何处理设备,造成严重的大气和水质污染,给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危害,群众反映强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关闭袁州区废油综合公司(西村镇山背村)、渥江废油加工厂(渥江乡坤田村)、渥江乡石背塑料加工厂(渥江乡石背村)、渥江乡石背塑料加工二厂(渥江乡石背村)、张万生塑料加工厂(源仙台)、辽市废塑料加工厂(辽市乡西坑村)、西村橡胶加工厂(西村镇国桥村)、西村华盛合金制品厂(西村镇国桥村)、袁州区磷化原料厂(下浦街牛角冲)、三阳天井磷渣厂(三阳镇天井村)、和峰合金厂(寨下乡大宇村)、新田磷肥厂(新田乡射鹏村)、湖田粗肥厂(湖田乡林田村)、金瑞磷铁厂(金瑞镇金瑞村)等14家企业。请环保局牵头,会同公安、工商、质监、供电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对上述企业立即依法予以关闭。今后,各乡镇不得再引进“十五小”、“新五小”企业,有关部门不得为此类企业颁发证照。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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