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十万吨润滑油(脂)、玻璃水和防冻液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01-04 0
一、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十万吨润滑油(脂)、玻璃水和防冻液
二、建设地点
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福耀一路七号。
三、项目概况
湖北倍顺润滑油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万元在荆门高新区·掇刀区福耀一路七号建设本项目,项目通过购买基础油罐、搅拌釜等设备进行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年产年产十万吨润滑油(脂)、玻璃水和防冻液。
四、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润滑油调和、罐区大小呼吸以及添加剂熔化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采用油气回收系统对此进行收集处理。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由高新区污水管网,输送至杨树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杨树港。
3、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公路运输尽量回避高峰期。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含油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含油废物等危险物品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湖北倍顺润滑油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总
联系电话:13339759868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荆环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724-2351332
邮箱:jmhbs@vip.163.com
传真:0724-2360469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根据国家文件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为报告书。
2.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确定本项目评价内容。
3.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措施与建议;给出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报告书经专家技术评审后报荆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
4.主要评价内容:区域环境状态调查、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分析、噪声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水环境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与建议、环境风险评价、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与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公众范围:厂址周边居民与单位、关心该地区环境的人群、环保专家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2)您对项目所在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会对当地带来那些环境影响(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噪声、其他);
(4)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应采取哪些防治污染与减缓生态破坏的措施;
(5)其它意见与建议。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主要以发布网上公示、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话的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的意见。
公示时间为自本次信息发布10个工作日内。
发布单位:湖北倍顺润滑油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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