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临汾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
建设单位:临汾东方园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山西省洪洞赵城精细煤化工工业园;
用地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146667.4m2(约220亩);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98067.05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设计处理危险废物规模为52.5万吨/年,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具体处置工艺规模详见表1,不同废物处置单元工艺见表2。
①一期工程
一期工程危险废物处理总量为10万吨/年:a、建设1条处理能力为3万吨/年焚烧处置线;b、建设6万吨/年物化处理处置线;c、建设1万吨/年废包装桶回收处置线;其它:建设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库、固化稳定化车间及其它相应的配套设施等。
②二期工程
二期工程危险废物处理总量为7.5万吨/年:a、新建5万吨/年废矿物油回收利用线;b、新建2.5万吨/年废催化剂回收利用线。
③三期工程
三期工程危险废物处理总量为30万吨/年:a、扩建1条处理能力为3万吨/年焚烧处置线;b、扩建14万吨/年物化处理线;c、扩建1万吨/年废包装桶回收处置线;d、扩建5万吨/年废矿物油回收利用线;e、扩建2.5万吨/年废催化剂回收利用线;f、新建2.5万吨/年废活性炭再生线;g、新建2万吨/年线路板综合处置线。
其余送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危险废物填埋场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中,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表1 本项目危险废物处置工艺和规模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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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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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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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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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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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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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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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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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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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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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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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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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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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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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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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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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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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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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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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包装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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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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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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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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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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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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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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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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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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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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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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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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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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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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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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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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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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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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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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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线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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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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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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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各处置单元工艺路线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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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处置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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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的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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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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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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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2条3.0万吨/年回转窑焚烧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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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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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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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条废酸、废碱及金属清洗废液处理生产线、2条脱硫废液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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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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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包装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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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200L标准铁桶清洗翻新线,2条200L塑料桶清洗翻新线,2条吨桶清洗线,1条破碎清洗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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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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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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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2条5万t/a废油再生生产线采用脱水—缓冲反应—多元蒸馏—减压塔式精馏—分子蒸馏—硅胶吸附精制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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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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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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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1条2.5万吨/年废催化剂回收处理生产线
回收报废的选择性还原脱硝催化剂(SCR)作为生产原料,经过吹扫、破碎、清洗、烘干、粉碎、砂磨、活化、除杂(压滤清洗)、干燥、再粉碎等环节得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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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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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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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2条2.5万吨/年废活性炭回收处理生产线,采用高温蒸气活化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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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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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线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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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1条2.0万吨/年废线路板回收处理生产线
采用粉碎+破碎+三级分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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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废物接收计量设施、危废焚烧车间2座、物化处理车间3座、废矿物油资源化利用车间2座、废包装桶回收车间1座、废催化剂回收车间2座、废活性炭生产车间1座、废线路板加工车间1座、稳定化/固化车间1个,以及配套建设的危废暂存库、预处理车间、废液储罐区、油罐区、调节池、机修车间、综合办公楼、生活楼和公用工程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运营期各环节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见下表3。
表3 运营期各处置单元环境影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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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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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环境风险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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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产生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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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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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暂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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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暂存过程的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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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产生的废气排入大气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项目产生的废水可能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废物泄漏、火灾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可能影响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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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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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转窑焚烧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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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行过程的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废以及非正常事故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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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过程产生的尾气排入大气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地面清洗产生废水可能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炉渣等固废等固废处置不当可能产生二次污染;非正常事故排放的废气造成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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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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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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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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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压滤过程产生的滤渣、三效蒸发产生的蒸馏残渣处置不当可能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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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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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桶回收清洗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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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过程产生的废气、固废和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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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清洗产生的有机性废气排入大气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回收的废桶中留存的残液、残渣等固废处置不当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回收清洗过程产生的废水可能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清洗之前回收桶的清理产生的废标签、禁锢圈等固体废物;清洗之后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性挥发气体的排放控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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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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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矿物油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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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行环境污染及事故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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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排入大气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回收过程产生的固废如处置不当可能产生二次污染;废水可能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非正常工况下恶臭气体的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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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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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催化剂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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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行环境污染及事故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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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过程产生的废气排入大气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清洗、压榨过程产生的废水等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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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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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活性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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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行过程的产生的废气、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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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转活化窑产生的尾气排入大气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地面清洗产生废水可能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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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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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线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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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运行过程的产生的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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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排入大气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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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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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稳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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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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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处理过程产生颗粒物排入大气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清洗废水可能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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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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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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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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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生活废水、污染区初期雨水、实验室废水可能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办公生活垃圾处置不当会暂存二次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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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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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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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转窑、废桶回收、废矿物油和旋转活化窑等尾气产生二次污染、废水处理站产生的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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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转窑、活化窑尾气处理产生的飞灰、废活性炭;物化系统除臭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桶回收尾气处理过程产生的除尘灰、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尾气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线路板回收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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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焚烧车间1、2焚烧烟气各经余热锅炉再采用急冷塔快速降温,经干法除酸后,进入袋式除尘器过滤、除尘,再经湿法洗涤进一步脱酸后,经烟囱达标排放。等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由50m高烟囱排放,两车间共用一根排气筒。其他废气根据废气的性质,有机类废气输送至回转窑焚烧处理或设置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无机类废气经过酸/碱喷淋,除尘等治理措施,保证废气的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区采取雨污分流和清污分流措施,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各生产线废水分别通过物化处理或生化处理满足工艺回用标准后,回用至烟气急冷塔、酸洗塔等用水单元,能够做到废水零排放。项目建设事故水收集池,事故状态下废水经收集后处理,逐步回用。
3、固体废物污染防止措施
本厂运营产生的固废,尽可能选取焚烧无害化、减量化的处置方式。焚烧灰渣、飞灰和其他需要填埋处置的危废,进入危废填埋场安全填埋。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对各噪声源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对货物运输噪声,通过改善运输路面、优化运输路线、避免夜间运输等措施进行防治。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渗滤液收集池、焚烧垃圾贮坑、污水处理站等各池体、储罐区、危废和危化品储存和卸料库区、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池体采取防渗混凝土,内侧刷防腐防渗涂层,基础之下土层采用粘土夯实处理措施;废污水埋地管道重点防渗区采取管道采用耐腐蚀抗压的材质管道;管道与池壁之间的连接采用柔性的橡胶圈接口措施;库区、油罐区等重点防渗区域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危化品和危废均在容器内存放。本厂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采取混凝土地面,地坪之下粘土夯实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各污染因子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较小,对附近水井的地下水水质没有影响。
经采取有效环保措施处理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各预测点主要大气污染物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处、网格点、区域最大地面预测浓度都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等标准要求。项目无污水排放,各单元污水处理后回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正常工况下,项目对评价区地下水无明显影响。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安全处置。本项目需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无重大危险源,环境风险可接受。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规划要求,通过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实现污染物连续稳定达标排放,对外环境影响可接受;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二次公示期间(公示开始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相关补充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意见的征求范围主要为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和当地相关管理部门等。
征求的主要事项有:1、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2、您是否知道当地或周边产生的工业固废(危险废物)最终去向和处理方式;3、您认为目前当地主要环境问题是;4、你认为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处理的最好方式是什么;5、你认为本项目对缓解临汾市甚至全省工业废物的处置压力有无帮助;6、您认为本工程建设会给当地哪方面环境带来不利影响;7、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或提升公众生活品质;8、您认为建设本项目对当地有哪些好处;9、工程建成后,虽然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治措施,保证达标排放,但仍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对此您表示;10、您对本项目厂址选择的意见;11、您希望本工程着重做好哪些方面的环保工作;12、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13、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它建议与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拟采用以下三种:
1)直接打电话或发送邮件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参与座谈会,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3)发放调查表调查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以书面形式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至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在当地开展公众参与座谈会;村民代表走访,征求厂址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对本项目的意见。
九、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临汾东方园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洪洞赵城精细煤化工工业园区
联 系 人:刘总
联系电话:0357-8953777
邮 箱:584903497@qq.com
临汾东方园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