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和“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和“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和“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大椿树工业区
建设内容:
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废弃矿物油回收加工再生燃料油的环保科技企业,企业现有一条年处理废弃工业油料24000吨、年产各类燃料油品20000吨的废矿物油回收催化裂化装置,并配套有储运、环保、生活等辅助设施,持有云南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Y5304250103,核准经营规模2万吨/年)。目前,公司拟投资18800万元扩大生产规模,变更公司现有以废矿物油加工生产燃料油的产品定位。在现有厂区内,拆除原有矿物油综合利用生产线,重新建设“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和“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项目”两条生产线。处置危险废物类别为两类12分项,包括:HW08中的900-201-08、900-249-08、251-001-08、900-199-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21-08及HW49中的900-041-49。产品定位变更为以废矿物油加工再生润滑油基础油及燃料油。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拟采用减压蒸馏工艺,年处置废矿物油10万吨,年产8万吨润滑油基础油、燃料油。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项目拟利用4S店回收废油滤芯、机油桶等废油沾染物,实现年处置危险废物沾染物3万吨。
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30000㎡。其中,现有一期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0000㎡;本次建设项目中“年处理10万吨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占地20000㎡、总建筑面积12000㎡,“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项目”占地面积200㎡。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7-4868680
联 系 人:彭工
通讯地址:玉溪市易门县龙泉镇大椿树工业区
邮政编码:651100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及传真:0871-64118257
联 系 人: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项目环评课题组
电子信箱:1017975758@qq.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气象路王家坝23号
邮政编码:650034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1. 准备调研阶段: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从而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明确评价重点,最后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
2. 分析评价阶段: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3. 撰写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的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工作内容
1. 工程分析:对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分析,对建设期及运营期污染物进行产排污分析。并进行与相关规划、政策和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2.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对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状况和社会环境状况进行调查,收集项目区相关资料。
3.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重点针对项目运行期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地下水环境影响、社会影响分析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4. 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拟建项目可能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在工程可研拟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补充完善减缓或消除这些不利影响的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
5. 风险评价:对项目重大风险源进行识别,确定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类型,并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影响预测并进行风险评价,并提出风险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6. 公众参与:重点针对项目区范围内公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政府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对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废矿物油综合利用和危险废物沾染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 环境管理:提出建设项目实施的环境管理计划与监测计划,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8. 编制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评价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形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 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3. 您认为项目建设会产生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4. 您认为工程建设中应采取哪些环保措施;
5. 您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各界人士和机关团体可通过信件、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与项目承办单位(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提出宝贵意见。
云南新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