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危废资源再生利用项目

   2018-01-31 0
一、项目概况
湖北浩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首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针对湖北省孝感市、武汉市等地区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的产生及处理处置现状,依托双方在资源环境领域长期经营积累的危废市场投资、经营管理和技术支撑能力,合作成立汉川浩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华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现有再生资源集散(加工)工业园内预留地建设危废资源再生利用项目,废矿物油和废有机溶剂处理规模为4万吨/年(其中废矿物油 30000 吨/年,废有机溶剂 10000 吨/年),生产75#基础油、150#基础油、250#基础油、250#燃料油和有机溶剂等再生产品约32742吨/年。
二、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项目厂址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均值,PM10、TSP、PM2.5、SO2、NO2日均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非甲烷总烃小时值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规定的质量标准》;TVOC 8小时均值能够满足《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硫化氢小时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
(2)地面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中BOD5、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及总磷评价指数均大于1,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由于监测时期遇到大雨,上游排污口的水大量涌入下游,导致水质下降。拟建项目废水均不外排,不会对汉北河水环境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质量
项目区域氨氮污染物存在超标现象,主要由于周围居民畜禽养殖对地下水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其他地下水水质指标均能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3-93)中Ⅲ类标准要求。
(4)声环境质量
拟建项目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地周边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5)土壤环境质量
拟建项目区域各项土壤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
三、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及减缓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废矿物油处理及废有机溶剂处理产生的工艺废气、罐区产生的呼吸气体、实验室产生的无组织气体及生产车间产生无组织气体。
拟建项目罐区大小呼吸产生的废气引入生产线废气净化系统与工艺装置废气均采用碱洗、高温强氧化及UV高效光解组合工艺处理后由高20m的烟囱排放;废矿物油处理车间、废有机溶剂处理车间及实验室产生的无组织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所有装置和储罐均设有氮封系统,投料、出料方式均为管道输送,产生的少量无组织废气及加工过程中管线和装置各类阀门跑、冒、滴、漏产生的少量无组织废气。
由分析预测结果可知,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最大落地点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表明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对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全厂废水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处理系统。拟建项目废水采用“生产废水预处理+物化处理+生化处理+膜反应池(MBR)+反渗透(RO)”,出水回用于厂区设备及车间冲洗补充水、罐区冷却补充水、绿化用水、道路车辆清洗用水,无废水外排。
(3)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对噪声源采取建设隔声房间、隔声墙、安装消声器等环保措施,同时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并选用低噪声设备等,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各产噪机械产生的噪声,在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设置危废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不排放。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①源头控制:包括采用清洁生产及废物循环利用的方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控制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减少事故废水的产生。
②分区防渗:结合项目生产设备、管廊、管线、贮存运输装置、污染物处理和应急装置等的布局,划定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
③地下水监控: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定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地下水监测。
④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提出防止地下水污染的具体方案。
四、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拟建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改),符合《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产业规划要求。项目符合《湖北省孝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规划》等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排污口位置及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汉川浩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废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当地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在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的前提下,项目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及声环境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环境风险后果处于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汉川浩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汉川市货场路华中工业园
联系人员:江工
联系电话:18071053031
电子邮箱:21263667@qq.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联系人员:王工
联系电话:027-87336461
电子邮箱:429511533@qq.com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村庄居民。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项目周边区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具体内容见问卷调查表。
九、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十日内,项目周边地区的居民、社会团体和地方政府部门也可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书信、网上留言、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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