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有机胺降解物及废油自行回收利用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报告书简本公示)
有机胺降解物及废油自行回收利用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报告书简本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我公司委托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我公司有机胺降解物及废油自行回收利用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要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减缓项目不利影响的措施,我们将把公众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于工程设计与建设中。
2、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各位公众可在2018年3月26日~4月10日登录http://www.cqmsy.com环评公示栏中查看《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有机胺降解物及废油自行回收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附公示后)。
各位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参与到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建设单位: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德强
电话:15023520950
评价机构: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3-63819849
传真:023-68725205
Email:zhaoqingqing0212@163.com
3、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4月10日。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和期限同上。
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