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置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废乳化液10000吨建设项目

   2018-10-23 0
孝感民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废乳化液10000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网上公示


一、 项目评价结论
1.项目概况

孝感民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废乳化液10000吨建设项目位于孝感市孝南区长兴一路书院科技产业园,项目总投资360万元,租赁生产车间1200m2,年处置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废乳化液10000吨。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2.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内SO2、NO2、TSP、PM10等常规污染物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最高允许浓度限值要求。

2.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槐荫河各监测断面中所有监测因子单项水质标准指数均小于1,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水体水质标准。

2.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地下水水质各项因子其监测值均小于标准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

2.4声环境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工程区场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2.5土壤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土壤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的标准要求。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3.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是储罐呼吸废气、工艺废气及其它公辅工程无组织排放废气。根据本项目废气排放特征,结合环境标准值、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现状,选取非甲烷总烃、H2S、NH3作为大气污染主要影响的预测因子。

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可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项目厂址周围地势较平缓、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采用HJ2.2-2008推荐的估算模型SCREEN3模型预测,项目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H2S、NH3最大落地点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但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经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生产车间边界外推50m、污水处理站边界外推100m范围的包络线所包裹的厂界外的区域。

经现场勘查,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敏感点,在以后的规划中,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居民楼、医院、机关、科研单位、食品企业等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3.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油罐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厌氧好氧”工艺,污水处理后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排入孝感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准后通过处理厂排污口排入槐荫河,对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须采取各种措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

3.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风机、物料输送泵、真空泵等设备噪声,其声级为80~95dB(A)。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中推荐的点声源几何发散衰减模式预测,噪声源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后,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对环境的预测值较小,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3.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油泥及残渣、污泥、废油桶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置,不排放,对外环境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在正常情况下,根据污水处理方案,本项目所有污水经过处理达到达标后排放,不会直接进入地下水,因此,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对会地下水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在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渗入会引起较为明显的增值,且会在长时间内造成较大的污染。因此,建设单位应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设置防渗漏措施、渗漏监测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等,以减少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另外,本项目所在地周边均已实现自来水供应,水井已基本废弃或不再作为饮用水,因此在发生事故时,地下水污染对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不会造成大的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地下水的污染和影响可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和程度之内。

4.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工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通过绿化及相关清洁生产和管理措施控制其对环境的影响。

4.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真空泵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地面冲洗废水、油罐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芬顿氧化+絮凝沉淀+水解酸化+厌氧好氧”工艺,污水处理后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和生活污水排入孝感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准后通过处理厂排污口排入槐荫河。

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项目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四周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能达标排放。


4.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占地3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设单位应作好危险废物的临时存放和地面防渗工作。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不排放。

4.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项目不同区域或部位可能泄露物对地下水可能污染的程度,将地下水污染源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程度的防渗措施。

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装置区、罐区、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采用结晶型防渗水泥表面加结晶型防渗涂料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不大于10-12cm/s。

一般污染区包括仓库、办公区采用混凝土硬化。

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环境风险结论

本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2004)评价工作级别划分标准的要求,确定本次风险评价级别为二级。应急事故池容积不小于50m3。

根据项目风险分析,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储罐泄露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最大可信事故的可接受水平<10-7。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事故控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书,做好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细化安全评价,明确安全防护距离,可将环境风险水平控制在一个比较小的范围内。同时,项目必须落实防渗漏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措施,以免造成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的污染。

项目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6.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6.1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是回收利用处置废油、废乳化液,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第三十八款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第28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同时项目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挥发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

6.2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项目选址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所列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符合孝南区城市总体规划及经济开发区北区产业定位的要求,项目的规划和选址合理。

6.3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

项目生产装置区和辅助生产区按工艺流程进行布局,简洁流畅,降低了转运成本,也减少因物料发生泄漏和洒落的风险。各建筑之间满足安全距离,主要污染源与周边敏感点的距离均满足所需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并尽量远离敏感点,对周围敏感点影响较小。总体而言,项目平面布置合理。

7.结论

孝感民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利用废矿物油30000吨、废乳化液10000吨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该项目生产工艺先进,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和清洁生产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二、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孝感民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地址:孝感市孝南区长兴一路书院科技产业园
3. 联系人:朱金友
4. 联系方式:13659860398

三、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 单位名称: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龙湖长楹天街写字楼二号楼
3. 联系人:金娟
4. 联系方式:13886076012

四、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 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4. 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

六、 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向网站提交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发送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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